第104集 70年代末沈阳持枪杀警案(1)

一九七九年发生了两件大事:一是中美建交,二是对越自卫反击战。

这一年国内治安形势不容乐观,发生了许多性质恶劣的刑事案件。在这篇案件写作之前,有必要分析一下当时国内重大刑事案件频发的原因。

一九七九年这一年,正是知识青年上山下乡陆续返回城市的高峰期,大量知识青年从农村返回城市,加上其他待业人员,城市待业青年数量超过2000万。

因为城市没有充足的就业机会,大部分待业青年无所事事,游荡在街头巷尾,酗酒抽烟,甚至拉帮结派,形成流氓团伙,参与各自违法犯罪活动。

盗窃、抢劫、强奸、杀人,甚至持枪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为主,而因为案件数量庞大,加之当时的侦破手段落后,有些案件成为死案,至今石沉大海。

这一年,沈阳发生了犯罪分子袭击我公安机关,并残忍杀害我民警的恶性案件。

1979年10月的一个清晨,沈阳市沈北路道义派出所的民警们,像往常一样陆续到岗。

然而,当他们刚踏入派出所大门的一刹那,一股浓重的血腥味便扑面而来——这绝非寻常。

民警们从职业敏感性,立刻警觉起来,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随即高声呼喊当晚值班的民警杨某均和民兵王某夏的名字,却无人应答。

在狭小的值班室内,民警们发现了骇人的一幕:杨某均和王某夏倒在血泊之中,身上多处弹孔,鲜血浸透了地面。

经现场勘查,歹徒极可能不止一人,且手法极其凶残——为确保两人死亡,凶手甚至进行了补枪。

歹徒如何潜入?

歹徒是从派出所后侧的一间仓库撬窗而入的。从破坏痕迹来看,他们手法娴熟,仅用三分钟便撬开了坚固的铁窗,显然具备丰富的盗窃经验。

警方推测,案发时民兵王某夏正在床上熟睡,而民警杨某均则坐在桌边看书。歹徒先是从背后偷袭杨某均,将其枪杀后,又转向仍在睡梦中的王某夏,残忍地将其杀害。

1979年的社会治安虽不算稳定,但像这样持枪杀害我GA干警的恶性案件仍属罕见。派出所民警日常主要处理民事纠纷或小偷小摸案件,通常不配枪。

因此,歹徒此次行动绝非普通盗窃,而是有预谋的报复或抢枪。果然,警方检查枪柜后发现,一把五四式手枪和六十二发子弹不翼而飞。

震惊沈阳公安系统,全城紧急追凶

这起案件性质极其恶劣——袭击GA机关、杀害警务人员、抢劫枪支弹药,在当时的沈阳乃至全国都极为罕见。

沈阳市公安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全力侦破此案。

在对这起案件进行深入分析时,刑警们初步判断案件性质可能是报复杀人或者抢枪。

为了找到关键线索,他们首先展开了对遇害民警杨某均和民兵王某夏的社会关系的排全面排查工作。

然而,一番细致入微的调查之后,却毫无收获。

杨某均平日里性格温和,长期扎根于辖区,一心扑在民事纠纷调解工作上,凭借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和公正无私的处事风格,赢得了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在大家眼中,他几乎不可能有仇人。

而王某夏是一位民兵,刚刚从军队光荣退伍复员,踏入社会还不到一年,为人正直坦诚,生活圈子相对简单,同样也谈不上有什么仇家。

退一万步讲,即使这两位警务人员有由于在办案中出现得罪人招人恨的情况,也不至于到了杀人的地步,歹徒肯定知道,杀人尤其对象是民警 ,抓住后本着重案速判,最多活不过一个月。

这点歹徒是清楚的。

所以,综合种种情况来看,这起案件大概率并非报复杀人,抢劫武器的可能性则大大增加。

不得不说,这些歹徒似乎具备相当丰富的反侦察经验,在案发现场几乎没有留下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他们用来撬窗的撬棍是极为常见的工具,任何一个稍有经验的学徒工都能够用普通钢材轻松打造出来,想要通过撬棍去追查歹徒的踪迹,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至于歹徒行凶使用的手枪,那是由发令枪改装而成的钢珠枪。

在当年,这种枪以及配套的钢珠在市面上随处可见,想要追踪其来源,犹如大海捞针,根本无从下手。

更为棘手的是,当年还没有先进的视频监控技术,案发现场既没有如今的天网工程来记录下歹徒的模样,周围也没有目击者能够提供相关线索。

简而言之,这起案件的线索寥寥无几,侦破难度极大,调查工作逐渐陷入了僵局。

不过,就在清理案发现场的过程中,刑警们有了一个重大的意外发现!在牺牲民警杨某均的枕头下面,竟然找到了一把五四式手枪。

而这把手枪,正是之前大家一直认为已经被歹徒抢走的那一把。

经过分析,刑警们推测:不知出于何种原因,在遇害之前,民警杨某均从枪柜里取出了这把手枪,并将其放在了自己的枕头下面。

在那场令人发指的暴行中,歹徒凶残地将民警杨某均和民兵王某夏打死。行凶之后,他们迫不及待地对受害者进行搜身,妄图找到枪支,然而一无所获。

基于这一情况的推断,歹徒主观臆断地认为民警并未配备枪支。随后,他们贼心不死,又疯狂地撬开枪柜,结果仅仅发现了 六十二发子弹。

毕竟是在GA局内行凶,歹徒心里也十分惧怕,不敢过多停留。匆忙之中,他们拿着好不容易找到的子弹,慌慌张张地逃离了现场。

由于当时场面混乱,再加上歹徒先入为主地认定民警没有配枪,所以他们根本没有仔细搜查杨某均的床铺,自然也就没能发现藏在那里的手枪。

实际上,这伙歹徒杀害民警的险恶目的就是为了抢夺手枪,可最终他们的如意算盘还是落空了。

令警方始料未及的是,在此后的一年多时间里,沈阳市内犹如陷入了一片恐怖的阴霾,连续发生了一系列持枪抢劫案。

这伙穷凶极恶的歹徒如同恶魔般疯狂作案,肆意掠夺财物,经统计,被抢财物折合人民币竟高达 一千多元。

在如今,这点钱还不够请一桌客的餐费,要知道,在那个每月工资仅有三四十元,按照当今平均工资3500元的比例测算,放在现在也是10万往上,这无疑是一笔巨款。

而更为惨痛的是,在这一系列罪恶行径中,先后有两名无辜市民被歹徒无情地开枪杀害。

案发后,警方迅速对杀人现场遗留的子弹展开细致分析,最终确认歹徒使用的手枪,正是当初杀害民警杨某均和民兵王某夏的那把自制手枪。

很明显,这伙歹徒并未因之前的罪行而收手,反而变本加厉,不断疯狂作案。沈阳城内接连发生的这一系列恶性案件,性质极其恶劣,影响极为严重,引起了各级公安部门的高度重视。

公安部、省公安厅迅速做出反应,相继派遣经验丰富的人员赶赴沈阳,全力参与案件的侦破工作,并成立了专门的破案指挥部。

沈阳市公安局也紧急抽调了百余名业务精湛、经验丰富的侦查员,精心组建专案组。专案组经过深思熟虑,进行了周密的部署,全面展开了细致入微、地毯式的排查工作。

专案组经过对多起案件的深入研究和分析,认为这伙歹徒具有如下显着特点:

其一,他们胆大妄为到了极点,行事肆无忌惮,毫无顾忌。

在犯下如此骇人听闻、震惊全城的血案之后,按照常理,一般的歹徒都会选择销声匿迹一段时间,避开风头,等社会关注度降低之后再伺机作案。

然而,这伙犯罪分子却全然不顾,依旧疯狂作案,其嚣张气焰可见一斑。

就在杀警抢枪后不久,他们便按捺不住罪恶的**,再次伸出了黑手,接连残忍地杀害了两人,其手段之残忍令人发指。

从作案动机来看,抢劫财物显然并非歹徒的终极目的。毕竟,若是单纯为了拦路抢劫财物,完全没必要冒险杀警抢枪。

实际上,持刀或者使用自制枪支同样能够实施抢劫行为。而且,通常情况下,若只是持刀或持自制手枪抢劫,且没有闹出人命,歹徒大多不至于被判处死刑。

基于这些因素,专案组经过深入分析后认为,歹徒不惜铤而走险抢劫制式手枪,绝非仅仅为了简单的抢劫活动,他们极有可能妄图策划实施更为重大、影响更为恶劣的犯罪案件。

而歹徒此次抢劫财物,或许是由于生活陷入困境,急需弄些钱来维持生计,但这显然只是他们一系列罪恶行径的一个“小试”。

值得注意的是,这伙歹徒展现出了明显的反侦察经验。

在犯罪现场,他们几乎没有留下任何有价值的线索,在整个抢劫作案过程中,更是小心翼翼地遮蔽了脸部特征,极力避免暴露自己的身份。

种种迹象表明,歹徒很可能有过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的经历,对警方的办案手段和侦查方式有所了解,所以才能如此狡猾地逃避警方的追查。

综上所述,专案组的每一位成员都忧心忡忡。

因为他们深知,以这伙歹徒的恶劣行径和嚣张气焰,必定会继续作案,而且极有可能制造出震惊社会的惊天大案。

因此,尽快将这伙歹徒绳之以法刻不容缓。然而,当前的情况却让警方倍感棘手,苦于掌握的线索实在太少,甚至连歹徒究竟是什么人都毫无头绪。

面对如此艰难的局面,警方并没有丝毫退缩,迅速调整部署,加大了市内巡逻的力度,同时对有前科劣迹的人群,展开了全面细致的排查工作,试图从这些方面找到突破口,尽快将这伙危险的歹徒缉拿归案。

就在警方争分夺秒、全力以赴开展工作的时候,事情很快迎来了具有戏剧性的转机。

那是 一九八一 年 一 月 七日 晚上十点左右,洪区公安分局民警刘某隆结束了一天的工作,骑着自行车下班回家。

当他路过和平区胜利大街一所中学的墙外时,他发现这是一条狭窄幽深的小胡同,没有一盏路灯,四处都被浓稠的黑暗笼罩着,仿佛能吞噬一切。

不过,这对于民警刘某隆来说,早已习以为常,因为这是他每日回家的必经之路,哪怕闭着眼睛,他也能熟知每一处转弯和坎坷。

在那个时候,民警下班回家也会身着警服,刘某隆自然也不例外。当时,全市上下正紧锣密鼓地开展对持枪抢劫逃犯的抓捕行动,刘某隆作为其中一员,频繁参与排查工作,时刻保持警惕,腰间总是别着一把五四式手枪,以备不时之需。

在这昏暗的夜晚,微弱的月光穿透云层,淡淡地洒在胡同里。

刘某隆骑着自行车,不经意间发现墙边上隐隐约约蹲着一个人。出于职业的敏锐直觉,他缓缓停下了车,目光紧紧锁定那个黑影,试图从对方的一举一动中察觉出任何异常情况。

然而,刘某隆并没有察觉到蹲下的,另一个更为隐蔽的黑影,正骑着车,悄无声息地从他背后慢慢靠近,如同一只潜伏在黑暗中的恶狼,准备随时对其发动致命一击。

就在刘某隆全神贯注盯着前方黑影的时候,冷不丁地,一声清脆却又瘆人的枪声打破了夜的寂静。

背后的歹徒突然掏出一把自制手枪,在距离刘某隆不过几米的地方,迅速对准他的太阳穴扣动了扳机。

刘某隆甚至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便中弹栽倒在地,殷红的鲜血汩汩流出,在黑暗中蔓延开来,将地面染得一片血红。

几乎在同一瞬间,那个原本蹲着的黑影快速跑了过来,开始对刘某隆进行全身搜查。

而开枪的黑影急切地问道:“有没有枪?”搜身的黑影兴奋地回应:“有了!”说着,便从刘某隆的腰间掏出了那把五四式手枪和五发子弹。

开枪的黑影脸上露出狂喜的神情,压低声音说道:“太好了!终于搞到了,快走!” 两人迅速骑上车,消失在黑暗之中。

然而,他们万万没有想到,就在此时,一个充满正义感的青年,正朝着他们逃跑的方向飞奔而去。

原来,在歹徒行凶的那一刻,青年工人明经跃恰好路过此地。明经跃是沈阳搪瓷厂的一名木工,这几天一直在帮即将结婚的朋友打家具,为了赶工期,每天都忙碌到深夜。

这天晚上,在朋友家吃完晚饭已经九点多了,他便摸黑骑车踏上了回家的路,却没想到目睹了这一幕罪恶的发生。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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