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叔叔,我会一直陪你的

“有你陪着我就够了。”

此话一出,陈思思脸颊顿时一红。

叔叔怎么能这样直言不讳呢?

“叔叔,我不可能陪你一辈子,你始终还是要娶妻的。”

陈思思低着头,轻声说着。

然而叶冕却是毫不犹豫地回应道:“我不娶妻!嫂嫂,你也不要离开我!”

不知何时,叶冕对陈思思的感情已经上升到了另外一个种地步。

前世从未谈过恋爱的他,在被陈思思关心的那一刻,他便转变了初心。

最初,他只是单纯地想改变自己在嫂嫂心里的形象。

然而现在,他要做的是,让嫂嫂在内心能够接受自己。

听着叶冕的话,陈思思没有生气,只是轻声安抚道:“叔叔,我会陪着你的,直到你娶了媳妇。”

陈思思的声音在这一刻,是那么的温柔。

一旁的十三名女子,听到两人的谈话,不由低下头。

现在她们已经不在想去做叶冕的媳妇,只要能在这个家吃饱,对她们来说就是最大的奢求。

另一边。

村长由于心里担心,让来福搀着自己前往平阳县。

来福不解道:“村长,现在一切事情都还没有结果,我们这个时候去官府做什么?”

村长道:“谁跟你说我要去官府了?”

“不去官府去哪啊?”来福挠了挠头,很不理解。

“去通宝银阁,我要去找我孙子竟尘!”

叶竟尘,村长的亲孙子,也就是叶备的堂哥!

来福诧异地看着村长,“村长,你不会是想让你孙子出手,把叶冕那家伙干掉吧?”

村长点头道:“我还是想让叶备应该入土为安,这样也好让他下辈子投胎投个好人家。所以,只能让竟尘做准备。”

“叶冕用匕首杀了我孙儿叶备,就让竟尘也用匕首杀了他!一命偿一命,他叶冕必须死。”

看着村长狰狞的表情,来福不敢多说什么。

看来负责叶备下葬这件事,他是逃不掉了。

同时在来福心里,叶冕已经是个必死的人了。

第一,人头税他不可能交得上。

第二,就算他交上了,通宝银阁的人也会杀了他。

通宝银阁的凶名,在整个平阳县都是鼎鼎大名。

就算遇到几十公里外的黑虎寨,只要报出通宝银阁的名字,也能够安然无恙。

走进通宝银阁,两人刚好看到叶竟尘正在训斥着手下的两个人。

“大事干不了,小事干不好!要你们有什么用?”

“明天若还干不好,就废了你们的双手!!”

来福看着威风凛凛的叶竟尘,心里顿时升起一股向往。

若他能够跟着叶竟尘混,是不是也能如此威风。

叶竟尘在看到村长的一瞬间,立马慢跑过去,“爷爷,我不是还有几天就回去了吗。你腿脚不方便,怎么这个时候来城里找我来了。”

村长气愤道:“竟尘,你弟弟叶备死了。”

叶竟尘一愣,“叶备死了,怎么死的?”

村长继续道:“被叶冕杀死的!”

将村长和来福两人送走后,叶竟尘立马找来了几人,

虽然他看不上叶备,但无论怎么说,叶备都是他的堂弟。

那个叶冕既然知道叶备是他的弟弟,居然还敢对叶备出手。

这不是看不起自己,而是在挑衅自己。

给几个人交代了几句话后,叶竟尘便带着他们离开了平阳县。

这几天时间,他暂时还不能杀死叶冕。

但可以将他打残打废。

叶竟尘此刻已经想好,该将叶冕的哪几根手指弄断!哪条腿哪条胳膊砍断!

与此同时。

不远处,那名华服男子李航轻“啧”一声。

随后笑道:“有趣,着实有趣。”

其身后的一名士兵拱手问道:“公子,是否需要我把这几个人解决了。”

李航笑道:“不需要。那叶冕实力可比你强得多,我看中的人不可能连这么几个人都解决不了!”

士兵点头后,退了回去。

李航抬头看向天空,沉声道:“还有一个月,南军就要向晋国开战了!”

只剩一个月了,留给自己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李航看向身后的几名士兵,“加大征兵力度,我要在一周内看到三千人!”

几名士兵齐声应了句“诺”后,向外走了出去。

现在还处于招兵阶段,等一周后将人招够了,才能开始训练。

这一周时间对李航来说,是无事可做的。

李航嘴角微微上扬,既然无事可做,那就去叶家村看看那个气血澎湃的少年。

顺便看看他会怎么解决通宝银阁那几个人。

叶家村。

来福给村长锤着背,轻声道:“村长,尘哥真威风啊。我要是能像尘哥那样,该多好啊。”

村长笑道:“只要这几天好好监督叶冕,即使给我汇报他的打猎情况,我就给竟尘讲讲,让你跟着他干。”

来福又惊又喜,“真的吗村长。”

“当然!但是你不想当村长了吗?”

来福立马道:“村长,你福如东海,寿比南山,肯定会长命百岁的。村长这个位置一直都是你的,我就不想了。如果能让我跟着尘哥混,让我干什么我都愿意。”

来福不由开始幻想起来。

若是自己能够加入通宝银阁,以后谁见了自己不待称呼一声“福哥”。

想想都爽!

吃过午饭后,叶冕再一次上山。

一家十五口的吃饭问题,若是能打到一只大型动物,那就不再是什么问题。

上山后,一个下午,有一大半时间叶冕基本上都花费在了寻找猎物上。

最终,叶冕看到百米开外有两只肥墩墩的野兔在戏耍。

这一刻,叶冕变得小心翼翼起来,生怕惊扰到了两只野兔!

山上积雪太厚,对于兔子来说影响不大。

但对叶冕来说,终究会影响速度。

若惊扰到这两只兔子,那今天下午可能就要一无所获了。

叶冕一步步前行,终于在抵达自己能一箭必中的距离后,他这才弯起弓,搭起了箭。

为了能够一次得到两只野兔,叶冕在弓上同时搭了两根箭矢。

“嗖!”

一支箭矢精准无误的插进了一只野兔的脑袋上。

只不过另外一支箭矢并没有将那只野兔杀死,只是射在了其尾部。

感受到疼痛的野兔,当即变得狂野起来。

乱世称王:为嫂逆袭逐鹿中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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