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 街坊上门买东西

“可以呀,你过来帮忙,我一天给你五十文钱。”

李青芸的眼睛直冒光,一天就能赚五十文钱也挺不错的。

虽然挣的没有她卖糕点的多,不过也挺不错了。

对了,她进城来是为了做糕点生意的,可现在她的糕点生意还没影儿呢。

“嫂子,你不是说我到城里来,也能做**蛋糕卖吗?”

“当然可以,县城人多,不愁客人。

你看看你是想要自个儿卖,还是想要按照以前的模式,把糕点卖给那些点心铺子?”

“嫂子,咱们不能跟你以前在镇上一样,把糕点放到你的摊子上去卖吗?”

张蔓月摇头,她并不觉得这是个好方法。

李青芸看见张蔓月摇头,立马就急了。

“为什么不行?嫂子,你不是说码头的客人很多吗?

以前在镇上的时候,你都可以这样卖,怎么到县城来反倒不行了呢?”

“你先别着急,先听我说。

我不是不让你到码头卖糕点,而是在码头不能再这样经营。

你不需要跟我搭伙儿卖,你完全可以自己支个小摊卖糕点。

除了鸡蛋糕,你还可以卖别的糕点,这样才能把糕点这一块做大做强。

你要是跟着快餐一块儿卖,怎么打出自己的名号?”

李青芸想到自己可以支摊子,跟张蔓月一样这么挣钱,顿时就激动了。

不过她想到自己只会**蛋糕,又不那么激动了。

“可我只会**蛋糕呀,别的我都不会做。”

“你别着急,这个我可以教你。

不过我的时间很紧,一天估计也就能教你一种糕点,你学个四五样,应该就能支起一个摊子了。”

李青芸大喜过望,连连点头,“嫂子,我愿意跟你学,你什么时候教我?”

“过两天吧,等我有空了再说。”

她的手臂还酸得厉害,前两天回家收稻谷,真是把她伤着了,她得好好歇一歇。

做糕点得揉面和面,得花不少力气呢,费手臂,她得缓两天才行。

“那行吧,等你有空了可一定要跟我说。”

“知道了,这两天有时间,你好好在县城逛一逛,缺什么少什么都可以买点。”

这个提议让李青芸狠狠心动了,她还没有好好逛过县城呢,出去逛逛也挺不错的。

可她身上的钱并不多,只怕买不了什么东西。

“县城的东西一定很贵。”

“贵有贵的买法,便宜有便宜的买法,晚上回来我拿钱给你,你带着娘好好出去逛一逛。”

“知道了,谢谢嫂子。”

有人愿意出钱,她当然愿意出去逛街了。

“行了,你赶紧去忙活吧,今天晚上,最迟明天得把东西送去迎福楼。”

“我知道,我肯定会把活儿干好,”

李青芸屁颠屁颠跑去干活。

能有钱可以拿,她干活起来,特别起劲。

宋飞霜在处理卤味,张蔓月在做快餐,家里每个人都在忙活。

张蔓月把饭菜都做好了,把东西都装到车上,准备去往码头。

一个婶子探头探脑地走进来,不住地四下打量。

庭院里收拾得挺干净,虽然他们家养了鸡鸭,但是院子里没有鸡屎鸭屎,还扎着篱笆,把鸡鸭围起来。

小奶猫见到有人进来,冲她呲牙,毛都要炸起来了,可把那婶子吓了一跳。

宋飞霜走出来一看,见到那个婶子,笑着跟她打招呼,“春杏姐,你怎么来了?”

她还抱起小奶猫,小奶猫才顺了毛。

“我这不是闻着你家的饭菜太香了,所以过来看看。

我家今天要请人吃饭,想上你们这儿买点菜撑一撑场面,不知道你们的菜怎么卖?”

宋飞霜还真不知道要怎么收钱,他们卖快餐都是一份一份的,没有人这么买菜的呀。

“你等等,我问问我闺女。”

宋飞霜跑进厨房,说是有街坊要跟他们家买菜,问张蔓月要怎么卖。

张蔓月有些惊讶,这还是街坊第一次过来跟他们买东西呢。

“娘,先带她过去看,看她想要买什么菜吧。”

宋飞霜把那婶子带到板车前,那味道香的咧,春杏婶悄么么咽了咽口水。

在外头闻着就已经很香了,靠近了闻就更加香了,谁能顶得住呀。

“这是红烧肉吧,你们做得可真好看,红烧肉一份多少钱?”

张蔓月:“一份八两,五十文钱。”

春杏婶瞪大了眼睛,八两五十文钱,那一斤岂不是一百文钱。

他们家的东西卖得可真贵。

“能不能便宜一点?你们要是能卖便宜一点,我再要点别的东西。”

张蔓月摇摇头,笑着说道:“婶子,这是我们家传的红烧肉,是独门秘方烹饪而成,全城就我们家能做出这个味道。

你要是尝上一口,我相信你肯定会满意的。”

他们的东西本来就不愁卖,有没有她这个单子,对他们来说影响并不是很大。

张蔓月并不想搞降价贱卖那一套,她用的大料都挺贵,她也要赚钱的。

那婶子想了想,最后还是咬紧牙关买了一份红烧肉。

张蔓月拿了大海碗,给她装上大半碗,用秤一称,刚好八两,翘得高高的。

收下钱,她把肉交给春杏婶。

春杏婶接过碗,“这海碗我就先拿回去了,等晚上洗干净了,我再拿回来还你们。”

张蔓月点头,“行呀。”

春杏婶端着红烧肉回家,诱人的香味直往鼻子冲,她一路上都在狂咽口水。

他们家不是没做过红烧肉,可她做出来的红烧肉,怎么就没这么香呢。

晚上她的女儿带着女婿回来吃饭,除了红烧肉,她还做了鱼炖豆腐,鸡肉炖蘑菇。

在普通人家来说,用这些菜来待客,已经算是很好的了。

女婿家的条件比他们家好,女婿是个读书人,平日里写书信也能养活自己,可比他们家轻松得多。

也就是因为知道两家人的差距,每回女婿回娘家来,他们都会拿出最好的东西招待,就怕女婿觉得自己怠慢了他。

那一道红烧肉特别受欢迎,红烧肉一咬就化开了,肥肉松软不腻,瘦肉一点都不柴。

配上一口白米饭,简直快活似神仙。

女婿吃得很尽兴,不顾自己读书人的身份,吃了三大碗米饭。

春杏婶看见他吃得这么高兴,自己心里也高兴。

这五十文钱,花得太值了。

战死夫君回来了,小寡妇三年抱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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