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电话拨打的第一遍就接通了,金美华像是早就预料到兰舒会给她电话一样,接起电话没有多余的寒暄。
“咋样?想好了?”
外面的雨太大,兰舒手忙脚乱地展开雨衣,将话筒小心裹进雨衣里。
她右手擎着,又用肩膀和耳朵夹紧听筒,左手翻开随身记事本,条理清晰地把这段日子的调研成果,一股脑儿地向金美华细细道来。
金美华在电话那头听得入神,许久才回过神,惊叹道:“兰舒,你这脑子天生就是用来做生意的啊!窝在汽水厂那个小地方真是太屈才了!”
雨水顺着雨衣淌下,兰舒抬手蹭了蹭滴进眼角里的雨水,讪笑道:“你先别捧我,这事儿还没个准儿呢。”
“真没捧你,你这前期准备做得真的很充足!这事儿绝对能成!”
看到兰舒这么上心,看来是真的要开始把这事当事业做了,金美华也不含糊。
她把广州档口那边的情况和兰舒大致说了一遍,并决定要去和哥哥请两天假,专门去看看广州的饰品货源。
兰舒受宠若惊道:“不用请假吧!你随便帮我看看就好。”
“你都不随便,我怎么能随便呢!”金美华顿了顿,酝酿了一会儿欲言又止地继续说道:“往后要是生意好,咱俩少不了常联系,要不……”
兰舒反应极快,金美华话刚说了一半,她立刻就明白了对方的意思。
她心领神会,抢先说道:“美华,其实我早想提这事,就是不好意思开口。难得你先提了,要不咱俩就一块儿干,你看行不?”
这话说得正中金美华下怀,忙不迭应道:“行啊!太行了!”
两个人虽然是玩了好几年的好朋友,但心里都有自己的小九九。
金美华在广州待了将近三个月,差不多摸清了档口的门道。
档口的新奇货不断,还有好些都是外贸货,别说新塘县了,就连省城里都看不着。
人是环境造就的,老金家的这几个兄弟姐妹个个都野心勃勃,心向高远。
还没去广州之前,金美华觉得哥哥每月给的五百块工资堪称巨款。
所以身为汽水厂正式工的她,想都没想就登上了南下的列车。
在店里干了这许久,又主管收账,她渐渐捋清了,每个月店里刨去房租水电货款等等成本,净利近万元。
相较之下,每个月到手的五百块瞬间就没那么好看了。
虽然她知道这个收入已经很高了,但她就是不知足。
明明有那么多赚钱的机会可以抓住,她为什么要错过呢?
但在广州开店不太现实,这边机遇虽多,但竞争也激烈,最好的选择就是拿着广州的货回老家去卖,这才是上上策。
而兰舒,正是助她实现这大胆构想的践行者。
当然,兰舒这边也有一肚子“心眼子”。
当下新塘县所有卖饰品的,货源多是来自市里和省里,最远不过省外周边城市,广州货可能有,但是兰舒没发现。
她几乎踏遍整个商圈,既然没寻着广州货的踪迹,那就说明广州货绝对有市场,而且潜力巨大。
但让她月月跑广州根本就不切实际,何况她两眼一抹黑,不知去哪儿找货源。
即便找到了,和对方素昧平生,哪能放心呢?
真要是碰上不良商家发次货、乱报价,相隔千里,她也只能干瞪眼。
所以,和金美华合作,就是当下最好的选择。
两个人又通了三回电话,彻底敲定了合作事宜。
地下步行街最近没有空的摊位出租,兰舒正好也想先从摆摊开始试试水。
二人商议,以地下步行街租摊位为初期目标,将货物成本、运输开销、摊位租赁费等各项费用一并算上,前期投入共计五千元。
她们各出两千五,日后盈利也按五五比例分成。
兰舒自然要辛苦些,毕竟销售的重担主要压在她的肩膀上。
而金美华的作用也至关重要,从选品进货到安排发货,事事都得费神操心。
兰舒读了那么多本史书和名人传记,深知人与人相处,追求的不该是刻板的公平,而是应该携手共赢,古往今来成就大业者,概莫能外。
这个世界上从来都没有绝对的公平,有的只是共赢。
两个人既然已经建立了连接,双方都能获得更多的能量,不管谁多谁少,都是共赢。
所谓付出越多,回报越多的公平,并不存在。
两个拍档互相成全,你托着我,我托着你,你给你搭桥,你给我铺路。
合作之间要是没有了成全和信任,就算有一万个好点子也没用。
兰舒是这样想的,好在金美华也是个明白人。
进货选品的事,兰舒百分之百信任金美华,她在汽水厂工作那会儿,就出了名的爱打扮。
只要下班铃一响,金美华便迫不及待地脱下工服,换上自己的漂亮衣裳。
金家两个哥哥脑子活泛,早早就随着南下打工的热潮去了沿海闯荡,挣了不少钱。
所以在新塘县,金家的家境算得上是优渥的,父母也从不要求金美华往家里交工资,每个月挣多少,都由她自己支配。
手头宽松的她,日子过得潇洒自在,什么时髦就追什么。
当别人还都用着录音机滋滋啦啦放音乐的时候,她脖子上已经挂着爱华牌随身听。
别说这玩意有多贵,光是能找到买这东西的门路就已经很厉害了。
兰舒正是看中了金美华这股子紧跟潮流的劲儿,让她负责选品绝对比自己强百倍。
从广州往新塘县发货,可选的运输方式有限,客运算是成本最低的,但也最慢。
客车慢悠悠地一站一站停靠,一路晃荡下来,将近要五六天才能到新塘县。
创业初期资金紧张,她俩一合计,刚开始只能先选这种运输方式。
这边饰品摊的前期筹备已经万事俱备,夜校还没开课,兰舒难得有了空闲。
她摸摸兜里揣着的二百块钱,兴致勃勃地朝着金都商贸走去。
金都商贸是当下年轻人最爱逛的地方,虽然档次照一百货差一截,也没什么牌子货,但胜在价格亲民。
要是耐着性子擦亮眼睛仔细淘一淘,保不准就能发现几款既新颖又流行的好物,因此备受年轻男女青睐。
兰舒紧紧攥着兜里那两张百元大钞,在金都商贸里一层一层地逛了个遍,足足选了一个多小时,最终在一处顾客熙攘的小铺位前停下了脚步。
之前打电话时,她无意间提起想给自己换身行头,金美华特意叮嘱她,一定要挑颜色鲜亮的买。
兰舒在汽水厂做工的日子里,整日都裹在灰扑扑的工装里,她的肤色不是很白,碰上这暗沉的颜色,愈发显得没精打采。
兰舒把金美华的话牢牢记在了心里,一进店,眼神就直勾勾地盯上了店里最扎眼的衣物,专拣鲜艳的挑。
瞧了一圈下来,她相中了一件玫粉色的挽边衬衫,和一条长至脚踝的明黄色伞裙。
“老板,我想试试这套。”兰舒脆生生地喊道。
正忙着在腰包里翻找零钱给顾客找补的老板闻声抬头,瞅见兰舒这身大胆又另类的搭配,嘴角忍不住抽了抽。
“这……美女,要不你换条裙子呢?要不你试试那边挂着的牛仔 A 字裙试试,指定好看。”
兰舒顺着老板指的方向望去,那条牛仔裙暗暗的,颜色不够出挑,金美华可是交代了要穿鲜艳的。
她毫不犹豫地摇了摇头,斩钉截铁地说:“就这套了。”
铺子里的空间局促狭小,老板在墙角扯了条半米来宽的布帘子,供顾客试衣时遮挡。
兰舒抱着那套粉黄配的鲜艳衣裳,满心欢喜地钻进帘子,片刻后,又自我感觉良好地走了出来。
她站在穿衣镜前,左顾右盼,怎么瞧都觉着别扭。
身后传来几声嗤笑,兰舒撇了撇嘴,其实她也觉得不好看,甚至也可以说很丑。
玫粉配明黄,简直就是一盘火龙果炒鸡蛋,鸡蛋还放了七八个那种。
“颜色可不是越艳就越好看。”一个娇媚的声音从身后飘来。
兰舒闻声扭头,一眼便认出说话的人竟然是在医院那天,跟在石余川身旁的那位时髦女人,也不知她什么时候进的店。
“你要是喜欢这粉红色调,下身就要配白色的,能缓冲下粉色带来的视觉冲击。要是怕白的不耐脏,就选牛仔色的高腰喇叭裤,把衬衫扎进裤腰,再戴上绒面宽发箍,头发散着,配上菱格耳环,保准好看。”
时髦女人边说着,边从衣架上挑出两条牛仔裤递向兰舒。
兰舒伸手接过,客套地问了句:“你在这儿上班吗?”
女人嫣然一笑,解释道:“不是,我来换条裙子。”
说完,她将手中的袋子递给老板,“上次买得急没顾上试,回家一穿,腰那儿宽得能塞进个拳头,得换个小码。”
老板一听,顿时面露难色,极不情愿地接过袋子,掏出裙子见吊牌还在,才不情不愿地蹲在地上,在一堆塑料包装的衣服里翻找起来。
时髦女人上下打量着兰舒,冷不丁冒出一句:“你和川哥熟吗?”
这没头没尾的问题让兰舒愣了一下,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她说的是石余川。
“不熟,就知道个名字。”
女人意味深长地“哦”了一声,继续问道:“上次在医院,他借你的外套还在你那儿吧?”
“啊?”
兰舒一听这语气,心里“咯噔”一下,看来惹上麻烦了。
用脚指头想也能看出来这两人八成是男女朋友,那天石余川还把外套暧昧地系在了自己的腰上,这不让人误会了吗!
她尴尬地解释道:“还在呢,我俩真不熟,我回去还发愁不知道去哪还他。”
“那给我吧。”女人直截了当地说。
“行。”兰舒想都没想就应下了,“你留个联系方式,外套我都洗净晾干了,今晚正好有空,要是你方便,我给你送过去。”
“不用留联系方式,今晚七点,你直接到太阳城找我,要是有门童拦你,就说找郑飞燕。”
点击弹出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