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中旬。
从三月初八出发到如今,整整走了一个多月,一行人终于抵达南城地界。
过了江城,再过了湘城,进了南城就没法走水路了,众人弃船从马,继续前行。
南城地广人稀,境内十万大山山连山。
山多,空气格外清新,蓝天,青山,绿树,端的是风景如画。
再美的风景天天看也腻。
从进入南城的那一刻,每日都是绕着山跑,连着跑了六七日,只觉得这南城的山实在太多了一些,叫人无端端多跑了许多路。
特别辛苦。
依托着山势盘旋的土路,不下雨时,黄土里裹着石子儿,马儿跑起来,黄土糊一脸,耳鼻口目都是黄糊糊的,小小的石子儿飞溅起来,砸在身上细碎的疼痛。
下雨就更麻烦了。
黄土遇水黏黏腻腻,马蹄在泥泞的路上根本跑不起来,也不敢跑,不小心滑落到路两旁的山坎子就够倒霉了,若是滚落下悬崖,那才叫死不瞑目。
不仅路难走,披蓑衣骑马行动特别不方便,雨水遮挡视线,蓑衣**的,十分粗糙,凉风再一吹,只感觉像是整个人穿着湿衣裳躲在被窝里,说不出的难受。
白日赶路辛苦,晚上睡哪儿全凭运气。
夜里有时候能赶上大一些的繁华城镇,找到好一些的客栈住宿用膳,顺便补给一下食物和饮水,让马儿好好休息一夜。
有时候运气不算好,路过的镇子偏僻贫瘠,几乎无外人会路过此地,压根没有正规的客栈,更没有官方设立的驿站。
四月廿二,众人到达某个不知名小镇的时候天色已晚,
小镇子白日里都冷冷清清没什么人,天一黑,沿街商铺关门打烊,普通老百姓更是早早吹灯歇下。
静悄悄,黑漆漆,只余漫天繁星高高悬挂,时不时飘来一片云彩,遮得星光时隐时现,朦朦胧胧。
大晚上不好去打扰老乡,众人寻了个避风的地儿,决定搭个帐篷将就一夜。
好在姜隽承常在外奔波,经验丰富。
从临近南城时,他就从马行整了一辆看起来十分朴素但非常实用的马车,沿途不间断地增加物资,此时恰好派上用场。
都是动手能力很强的主,一群人分工合作,手脚麻利地点上篝火,搭起帐篷。
王楚楚拿了个大勺子搅动着铁锅里的米粥,肉脯撕成一条条肉丝儿,放入干贝、干海鲜、干香菇等山珍干货,临出锅撒一把野葱花,真真是香迷糊了。
腾腾的热气飘散在还有些寒凉的春末夜里,勾得大家都加快手中动作,好能早点儿吃上这一口热饭。
“楚楚宝贝儿,你这一手厨艺简直杠杠的,将来谁若是娶了你,你这般美貌贤惠,啥啥都会,当真是娶到宝咯。”凤琳琅揣个碗,目不转睛地盯着铁锅,嘴里真心真意地夸着王楚楚。
王楚楚手中微微顿了一下,很快神情自若地回道:“女子会煮点东西,算不得什么稀奇事,郡主过奖了。”
凤宸搬了张可折叠方桌架在铁锅旁边,闻言笑道:“王姑娘谦虚了,女子会煮点东西就是好本事,你看我们家琳琅和阿璃,油盐酱醋都分不清楚。”
正和墨司曜一同给马儿喂草喂清水的姜雪璃抬起头,问:“你夸王姑娘好好夸她就是了,怎的还非要踩我一脚?”
凤宸一本正经:“不踩你一脚,如何衬托出王姑娘的贤惠?”
王楚楚却是十分认真:“凤世子,用贤惠形容女子,有时候并不算夸奖。”
王宴瞥她一眼,不置可否。
这个妹妹从前与他并不亲近,两人虽是一母同胞的亲兄妹,但没什么多的接触。
不知何时起,她突然就总出现在他身旁,也不说话,就那么默默跟着他。
再后来,他来南城,她也要跟来。
王大夫人自是不同意,娇宠长大的姑娘,如何受得住这旅途遥远,艰苦奔波?
王楚楚寻上他,求他帮忙说服母亲。
母亲向来对这个无欲无求的大儿子有求必应,王楚楚很顺利地跟着他出发了。
很意外。
看起来娇弱的妹妹一路吃苦耐劳,非但没给他惹半点麻烦,还在很多方面帮了他们不少,
尤其是她的一手好厨艺,总能用最简单的食材做出最美味的佳肴,当真是给了他好大的一个惊喜。
别小看煮饭这事儿。
像姜隽承这种不讲究吃的人,干粮搭着凉水对付一顿是一顿,
像凤琳琅,烧开水都能把厨房烧掉的人,就别指望跟着她能吃到什么好东西,饱一顿饥一顿,三天吃不上六顿饭,
其余其他人,其他事可能都还行,煮饭这事儿怎么都算是能力范围之外了。
本来赶路就辛苦,如果吃的再那么敷衍,那当真是苦不堪言。
王楚楚不仅精通琴棋书画这等风雅事,还擅长烹调女红各种实用性手艺,衣裳破个洞,她心灵手巧地在破洞上依着纹路绣上合适的花样,深得人心。
王宴有厌蠢症,他喜欢聪明的女孩子。
譬如凤琳琅,譬如姜雪璃,譬如他妹妹王楚楚。
王楚楚想做什么不重要。
她能脱离世道对女子的束缚,有了独立的思想,王宴愿意帮她一把——
一夜无话。
天亮时分,几人分头行动,各自去镇上买了点米面鸡蛋,以应付接下来的路程。
极其枯燥乏味的赶路。
南城被称为蛮夷之地不冤枉。
都是山,深山老林,出行不便,跑老远一段路都不一定能见到人烟。
稀稀拉拉的院落零星分布在广袤无垠的群山里,屋子和屋子之间隔了老远的距离,住在村头的人家与住在村尾的人家,想捎句话都要走半天路才说的上话。
更别提那住在山顶的人家,上下山一趟极为不易,还随时有野兽侵袭的风险,偏不知他们因何就非得住在山顶。
远亲近邻在南城不适用,
南城的邻居也挺远的。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
姜雪璃喜欢热闹,她小时候在边城时,大家都住的很近,谁家炖个猪蹄,能把半条街的邻居都招到家里去蹭饭。
凤宸就更喜欢南城。
他自小活在旁人的眼底下。
他非常喜欢南城彼此隔得远远的这种安全感。
不提一路辛苦,众人策马从官道直达南安城,远远能看到巍峨沧桑的城墙轮廓。
“提速!天黑前进城!”
凤琳琅一挥马鞭,马儿狂奔向前,其余众人紧随其后,扬起尘土阵阵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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