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看似安稳的生活

隔天,林先生给何念分配了工作。

早上给何念几枚铜钱,吩咐他该买什么菜,去哪买菜。带着何念去镇上走了一圈,何念也记住了自己买菜的地方,同时记住了卖菜的人的样貌。

等何念买完菜,林先生就让其去练功,直到正午,何念已是大汗淋漓,自己打了桶水冲洗了下身子,就去厨房准备饭菜。

好在何念前世也经常做饭炒菜,虽然有着自己的短板,倒也有一手好厨艺。

毕竟做饭的男人最有魅力,虽然何念现在不是男人了,但打心底何念还是认为自己是个大老爷们。

林先生本想着教着何念一下的,何念装着不怎么熟练,跟着学,做出的菜惊艳到了林先生。

“你这小子倒也挺有天赋的,倒是让我捡了个宝。”

这一顿饭吃的是津津有味,难得吃的一次饱饭,虽说不见荤腥,但何念觉得这是自己目前来到这个世界吃的最满足的一次了。

吃完饭就是洗衣服,打扫院子,整理杂物,清理下书房里书上的灰尘。

期间有人敲过门,打开一看是一个同样有一种读书人气质的少年,带他找到林先生,他们在屋里谈了很久,很愉快的样子,最后少年拿着一卷书满意地走了。

林先生对何念说,那些都是要进王城赶考的书生,平时有不懂的地方会来找他交谈,也会来买摘抄的诗文去看。

林先生让何念写字与他看,这个世界的文字与前世相差无几,何念以前练过书法,也写得一手好字。

于是林先生再次被惊艳到了。

“你以前一定是某个富家的孩子,可怜确是哑了,不然以后也许在学业上会有所成就。”

林先生略微思考了下,就让何念与他一同抄书写字。

闲暇之余,何念没有事做的时候都会去书房抄书卖钱,每抄完一本都有好十几个铜板落入何念的小钱袋,时间长了何念也有了自己的小金库。

自此过了两个月,何念过上了看似安稳充实的生活,每天忙里忙外,练功做饭,身子也不再轻飘飘的,身上长肉了。

但何念也有烦恼,自己吃饱了之后,身子也出现了一些变化,最让何念头疼的是,这个身体来大姨妈了!

之前因为何念每天都为生存而奔波,根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可能是之前环境不好,也可能是营养不良导致的。

总之现在的何念很慌,没有想过这种事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在这个世界一直以男装示人,林先生也不知道何念是女儿身。

凭借着前世经验,手忙脚乱地处理,勉勉强强蒙混过关,没有被发现。

何念的胸依然贫瘠,虽然略微有些起色,但平常裹在衣服下根本看不出来。

“系统?在不在?”

自从上次系统发了一会声,就沉寂下去了,何念经常调出面板,体质已经从贫弱变成了健康,只不过任务一栏依旧是灰色的。

大概是时机未到吧,何念吃过苦,很满意现在的生活,每天买菜、做饭、练功,加上每天临摹抄书,平静且充实,但总感觉有一种说不上来的怪异感。

……

这天何念照常出去买菜,路过那包子铺时犹豫了。

随着战乱逐渐平息,现在的物价已经不是那么离谱了,一个包子的价格已经回到了三枚铜板。

掏出随身小钱袋翻了翻,捏出三枚,放在桌子上,指了指那大肉包。

“唉,居然是你小子。”

包子铺掌柜也没继续说啥,拿张草纸包起包子,递到了何念手里。

拿着包子,随便找了个台阶,放下肩上背着的菜,捧着大口大口地啃了起来。

艾玛,真香!

何念吃的津津有味,一道声音从耳边响起。

“哟!小哑巴在这干嘛呢。”

回头看到的是一脸贱兮兮表情的年轻男人站在自己身后,身上穿着黑金色的官服,是管理秩序的巡查官。

这个人何念也算认识,买菜的时候经常碰见他也在那买,还和买菜的讨价还价,亏他还穿着官服,也没有点架子。

之前遇见何念在买菜,很自来熟,就在旁边和何念自顾自的聊起来,聊些家长里短,还经常问何念他的看法。

跟一个哑巴聊家常,多冒昧啊你,饶是何念好脾气都忍不住给他翻了个白眼。

而且何念从卖菜的人的口里得知他比较怕老婆,所以才每天来这买菜,很明显的一个家庭妇男。

看见来人,何念连忙把剩下准备细细品味的包子囫囵吞进肚中,生怕被抢了似的, 看的身后的男人脸上露出了几道黑线。

“我有这么吓人吗,感觉就像我要吃了你似的。”男人坐在了何念的旁边。

何念知道那人又要开始嘴炮模式了,连忙起身就要离去。

“唉,别走啊,还有,你菜不拿啦。”

何念闻言转过头去,见男人把菜递过来,连忙去接。

“不逗你了,近几年清雨镇上的怪事比较多,多注意点,还有这个……”男人从兜中掏出一个管状的东西,“这是夜明弹,对准天拉开引线就可以发射出去,就像烟花一样,不对,你可能没见过烟花。”

男人顿了顿,接着道:“你就只要知道遇到危险拉这个就行了,然后大喊一声叶大侠救我,我就会去救你了。”

“知道吗?”

何念一副异样的眼神,你猜我为什么是哑巴,你到底是真傻还是假傻。

不过毕竟是一番好意,加上男人确实是官府的正规编制,也就点头致谢,收下了这个夜光弹。

叶浊见何念收下,也是罕见的没有多说啥,笑着让何念赶紧回家。

待何念走后,叶浊的笑容逐渐冷了下来,喃喃自语道。

“那个姓林的可是府里的重点监视对象,这小子我看着也顺眼,希望不会出什么事吧。”

……

清雨镇,林家书院。

何念继续着平凡且忙碌的一天,这些天每天练习《养血术》,自己感觉气血更加充沛,有了力气,也长了些肌肉。

但今天不平常的是,林先生又带回来一个孩子,比何念差不了多大,但是浑身脏兮兮的,也是从路边捡来的。

林先生让何念去衣柜取件衣物,自己则带着这个孩子去打水了。把衣服递了过去,片刻后,那孩子也已经洗干净身子,穿上了干净的衣服。

孩子的长相很普通,记不得自己的名字。何念来这没有写过自己的名字,于是林先生就给何念起了个名字叫青云,而这个男孩则起名叫墨雨。

怪文艺的嘞。

以后,何念身后多了一个跟屁虫,墨雨没有何念那样的天赋,平时只能干干杂活,也让何念轻松了不少。

墨雨练功不咋地,没有何念那么有悟性,倒是把林先生给急到了,有时间就亲自教他练功,墨雨也是受宠若惊,很是勤奋,身子也逐渐膨胀起来。

男孩子练功就是跟女孩子不一样,又是几个月过去,墨雨已经是一个壮小伙了,反观何念,身子还是没有太大的变化,林先生为此还特意买过几次肉给何念补补的。

何念知道,自己这身子虽然不壮,但力量可以说是杠杠的,现在扛起两袋大米都是轻松加愉快。

晚上,何念和墨雨坐在院子里发呆,他们都抬头望着天,看着那静谧的夜空,看着那璀璨的星辰。

“青云哥,你说那星星上有啥啊。”

“大人们常说的仙人是不是就住在那上面啊。”

“我们可不可以修仙,变成仙人,到时候就有吃不完的珍馐,每天也不用干活,也不用练功。”

墨雨眨巴着眼,充满着对未来的美好向往。

“修仙啊,本来认为修仙是件多么好的事。想要那修仙的超脱世俗,又想要一段酣畅淋漓的仙侠旅途。”

“但终究还是被现实所击倒了,连活下去都困难,还谈何修仙。”

何念心里默默想到,苟之道默默埋藏在心里。

不想了,回去睡觉!

何念猛然起身,把墨雨赶回房间,自己则回到自己的小窝,裹上小被,起码在这一刻何念是轻松的。

但这份轻松终究不会长久。

变身后,我在各个世界薅羊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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