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沌灵根!天才小师妹终成神
前往首页
搜索小说
我的书架
个人中心
混沌灵根!天才小师妹终成神
评分
0
作者:
北执欲
分类:
其他
199万字 / 1次点击
立即阅读
TXT下载
提示:不爱看叉出去,你好我也好,别勉强自己。一觉醒来,秦别枝穿书到前一夜所看的修仙文里。好死不死,她穿成了里面万人嫌的女配,还拥有最差的废灵根。秦别枝正为此愁得不行,本想干脆就此摆烂,却震惊地发现自己不是废灵根,而是举世罕见的混沌灵根。原书中的秦别枝:万人嫌,废物,谁见谁讨厌,还爱与女主对着干。穿书后的秦别枝:团宠小师妹,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还牛逼,成为万宗追捧的天才。——隐世宗门天机门新收一名小师妹,会炼器、会炼丹还会制符,人美声甜好相处。宗门内外上下皆喜爱她。师兄师姐们恨不得把所有好东西都堆给她,更对她所炼的东西赞不绝口。而当她的天赋展露,即使是满是天才的天机门众人也为之惊艳。——人与妖魔之间的斗争不休,作为宗门的内门弟子她当背起责任。于是她下山历练,加入与妖魔对抗的势力,将名声打响整个妖界与魔界。她是令妖、魔都听了闻风丧胆的小魔头。——当她与原女主姬朝衣成为生死之交。当众人都以为她与姬朝衣是生死仇敌,二人互不对付。姬朝衣却兴高采烈地带着自己新得到的天材地宝来找她一起分
[展开]
章节目录
最近更新 04-03 07:48:18
第514章 熟悉
第513章 更高的存在
第512章 先河
查看完整章节目录
共514章
>
推荐 (
0
)
评分 (
0
)
收藏
(
0
)
我要砸月票
我要赏红包
本书作者
查看详情 >
北执欲
VIP签约作家
混沌灵根!天才小师妹终成神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 >
暂无评论
猜你喜欢
质子归国万人嫌?我逆父逆君逆天!
0
人在追
【传玄+断亲绝情+杀伐狠辣+五章后爽飞】周青本是南吴天骄,名震天下的少年将军,因皇帝怯懦,被当做质子送到北唐为质,为南吴换取和平日子。为质八年,北唐皇帝对他,许以高官厚禄。北唐的宰相之女和公主,这两大绝色美人,对他一片深情,非他不嫁。然而周青心中挂念家人,挂念未婚妻南吴公主,八年期满后,坚持离开北唐,回到南吴。只是归国后却发现,未婚妻早已悔婚,不日就要另嫁他人。而父母亲对他也早已没有疼爱之情,一心全都挂在狂妄自大的弟弟身上。重返故土,再见亲人,周青却感受不到丝毫的温暖之情。弟弟要抢他官职,南吴皇帝和公主要夺他商会。就连父亲,也恨不得与他断绝关系,明哲保身……当所有人都逼他去死,逼他将深爱他的女人交出去时。周青彻底看透了人性,也明白了谁才是自己最该守护的人。他当众解除自身丹田封印,修为瞬间迈入陆地神仙境,无敌天下!从此之后,他便做那逆父,逆君,逆天之人!
许输年
历史
惊,玄学大佬竟是鬼怪它祖宗
0
人在追
(玄学打脸+女强男微弱+剧情诡事录+爽文)男主出场较晚。镜黎,万年前最强玄术师,一朝宗门被灭,彻底黑化,被天道灭杀。意外复活重生后,发现自己被绑架了!被绑的地点还是充满煞气的地方,女鬼上来就要锁喉,这还得了。镜黎三两下收拾完毕。穷山恶水,恶毒的村民想将她献祭,要把她送走。镜黎:想要送走我,我先送走你。于是召集女鬼,开启人鬼大战!!......下山后,为满所占身体之人的愿望,逐一教训生平欺负原主的人。好赌的爸爸,酗酒的妈妈以及暴力的哥哥都开始上门找茬。镜黎一算,笑了,敢情原主是被捡来的。后来人人都发现原本木讷的少女变了,再也没有往日温柔听话的模样,那莫名诡异的疯感虽不外泄,却也十足可怕!以前欺负她的人,纷纷开始倒霉......(故事剧情纯属虚构,大家不要当真哈!)
原地发疯大僵尸
其他
艾泽拉斯死亡轨迹
0
人在追
他们称呼为我亡者的君主、生命永寂者、万物践踏者、灵魂尖啸者、战争鞭挞者。 他们传说我驾驭万灵,撕裂命运,打碎枷锁,压迫众生。 他们讽刺我以鲜血为饵,用饥荒与战争编织世界的末日。 他们诋毁我以恐惧为剑,用残酷和冷漠诠释终末的黄昏。 他们形容我带来毁灭、身负憎恨、挥洒愤怒、传播绝望、肆意狂妄、永拒迷茫、无比傲慢。 他们只是一群胆小鬼,在我到来的时候,他们只能躲在自己的小窝里瑟瑟发抖,战士也好,国王也罢,在我掀起的万物阴影里,要么跪服!要么死亡! 但他们说的不错,这就是我... 这就是...艾泽拉斯的死灵之王!
驿路羁旅
游戏
—
我要评分
—
1
分
2
分
3
分
4
分
5
分
确认提交
—
我要推荐
—
1
票
2
票
3
票
4
票
5
票
6
票
7
票
8
票
9
票
所有
确认提交
—
我要投票
—
当前共计
张月票,请选择投票数
1
确认提交
—
我要打赏
—
100
金币
500
金币
1000
金币
3000
金币
5000
金币
10000
金币
当前账户余额:
金币
前往充值>
确认提交
隐私声明
|
免责声明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09-2025 京ICP证030173号
Processed in 0.013(s), Sqls: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