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卫国捍卫了荣誉

官惠民(1901年—1937年10月28日),字剑豪,广东省曲江县人,抗日英烈。

黄埔军校第四期毕业。1926年北伐时,任国民革命军第4军第34团排长,以后历任连、营长、团附及参谋长等职。

1935年夏,陆军大学毕业,分配到第4军任科长、团长。1937年10月28日午后3时,官惠民随军参加淞沪会战,遭遇日寇飞机和重炮的密集轰击,壮烈殉国。

时年36岁。1937年,八一三淞沪会战时,第4军奉令由贵州赴上海参战,投入罗店战役。

官惠民奉令率部向罗店东南日军攻击,在敌军密集炮火下,官兵死伤惨重,他仍率领剩下的官兵冲向敌军,给敌人以重大杀伤。

10月中旬,官惠民升任第90师第270旅少将旅长,同时奉调在嘉定县的清水显(在陈家行、广福间)一带布防。

日军因层攻陈家行不克,改攻清水显阵地,企图从战术上威胁陈家行的侧背,达到最后占领陈家行的目的。

面对日军的疯狂进攻,官惠民率部沉着迎战,数次打退敌人进攻,给敌军以沉重打击,坚守住了清水显的阵地。

敌因清水显阵地久攻不克,乃凭借海空军优势,配合步兵攻击。两军反复肉搏,阵地数次易手。

正当战斗最激烈的时候,官惠民左膀中弹,仍裹伤继续指挥官兵与敌人拼杀。

10月28日午后3时,官惠民在敌机、敌炮的密集轰击下,壮烈殉国。

时年36岁。1986年8月31日,官惠民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追认为革命烈士。

2014年9月1日,官惠民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公布的第一批300名著名抗日英烈和英雄群体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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