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6章 明悟的李斯,开始了舔狗之道

就在始皇夸赞李斯的同时,这厮不知从哪里寻得了一个方士。

李斯从这个方士手里,获得了一些丹方。

他没敢直接献与始皇。

说到这里,不得不说读书人就是奸诈一些。

他眼看着赵高、成楚等人,先后因为方士见了阎王。

所以他才不会这么傻的引荐方士。

又不好大张旗鼓的让人试用,害怕走漏了风声。

只好自己开始偷偷摸摸的服用。

倒是把给催起来了,可发现自己没带家眷。

那个苦啊!

好在一路都有当地官员侍候着,这厮一个眼神下官们立刻奔之若婺。

嘿嘿!

过瘾!

非常过瘾!

李斯这厮也说得上是鼻祖了。

这下心里有数了,可以“帮助”始皇了。

次日等始皇中午醒来后,李斯让人送去了食物。

耐心的等待始皇吃饱了,这才溜达进去,跟始皇继续讨论那些经文要义。

讨论一番后,李斯这才慢慢的引入了正题。

“皇上,臣偶得一方,据说可让人延年益寿,臣初闻不敢确定,特说于皇上听听,不知皇上有何高见?”

始皇一听,能延年益寿,那踏马太好了。

不仅如此,昨日跟李斯这厮一番讨论后,竟然让自己明白了许多。

与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还真是如此。

当然,每个人的理解能力不一样。

李斯可能对那些经文,有自己的一些看法。

始皇这个急性子,不一定细看了那些经文。

精彩处可能只见其形、不明其意。

比如说**跟黄帝的对话,他往往只看了前半截。

也就是**所说的形态,而后来的精华部分,他就会一跳而过。

可李斯直观的说出来,归纳上升了一定的理论后,让始皇又觉得新鲜起来。

所以说,昨夜他不仅有了新的领悟。

还把姬环儿给改变了许多。

“李爱卿,先说出来让朕听听,如果真的有效,那朕得试上一试了。”

始皇的好奇和他的胆量一样的大。

“皇上,臣刚才翻阅了几册道家和医学遗着,发觉里面一物有延年益寿之功,如能再加上补血生气的丹药,其效果就更好了。”

李斯装作偶然发现的样子,脸上还残留着不可抑制的惊喜。

“何物如此神奇?”

“回皇上,处子首血,道门称其为红铅,本为道门丹药之重要药引。”

李斯慢条斯理的把自己整理后的东西,慢慢的推到了始皇面前。

经过他短暂的实验,还颇有些心得。

确实有立竿见影之效。

内房的姬环儿,全程听着二人的谈话。

忍不住悄悄的瞥了一眼李斯。

始皇身边怎生皆为兽类?

这是她的深有体会的感觉。

之前的阎乐,现在的李斯,没一个好东西。

难怪始皇堂堂一代君王,竟然残暴狠辣如厮。

视百姓如草芥也!

“好,李爱卿,此事就交于汝去办,红铅采集竟然如此繁琐?”

始皇看完,脸上多了几丝笑容,看向李斯的目光,也多了几分赞赏。

“诺!臣这就去寻些行家里手,着手采集此神物。”

走到门口的李斯,又突然折回身来。

还有更简洁的方法呢,臣先帮皇上实验着。

李斯心里美美哒。

随即又想到精挑细选的十人,马上回身奏道。

“启奏皇上,县令给皇上准备了十个美人,不知皇上………”

美人?

嬴政心里好一阵开心,十个耶。

试炼那些经文所云,不是正好么?

“让他送来吧!哈哈………”

听着始皇开心的大笑,李斯比自己亲自享受了还要开心。

始皇也惊讶的发现,自己真的有了巨大的变化。

所以对李斯等人,后来献上的美女,都来者不拒。

整日沉迷于女色之中的始皇,都有些乐不思蜀了。

如此一来,当地的百姓渐渐的起了怨恨。

不仅县令要来搜刮适龄美女,还要收集什么那啥。

本来赏赐了几粒粮食的始皇,在百姓中的口碑,好了一丢丢。

经过李斯争宠这么一闹,始皇在当地百姓心里,就成了一个色鬼、牲口、种猪。

这还是百姓胆儿小,不敢随意骂皇上。

要是言论自由,不知道还会骂出什么花样来。

不过好歹始皇,现在也还是个**凡胎。

没过多久就齁不住了。

连多站立一会儿,都头昏眼花的。

于是乎,他就突发奇想,准备去看看收服的匈奴区。

准备充分以后,始皇才命令大队人马向西巡视。

他迫切的想看看,被灭掉的匈奴人,百姓的生活到底是一副什么样子。

以前,虽然也不时有在北地的奏折上听闻,胡虏如何为乱猖獗。

他实在有些好奇,匈奴人的老百姓,会是个什么样子?

起初,他并不以为、这些野蛮愚昧的匈奴人,会给大秦国造成什么影响。

扶苏这小子,带着蒙恬等人,一举北伐一千里。

一下子颠覆了他印象中的匈奴形象。

绝对是一些弱鸡!

之前他心目中的重点,是大秦的南方,欧阳兄说的一年三熟,让他颇为向往。

如今,荆楚以南的大片地方已经据为己有。

大队一路向西,地势高低起伏,丘陵山峦也逐渐多了起来。

众人顺着燕国的边缘筑起的长城一路向西。

视野逐渐地开阔,但眼中的景色却逐步荒凉起来。

田野之中一片荒芜,村庄稀少,并没有多少人影四处走动。

不过几日,众人已经出了燕国故土,进入了赵国故地。

远远地便看见城墙起伏迤逦于群山之中,甚是高峻巍峨。

再加上有山势衬托,更加显得气势逼人。

为了更好地体察北疆状况,始皇嬴政出了车,换乘了一匹骏马。

同手下文武大臣一起纵马西行,李斯一直小心翼翼地守护在他的身边。

相比于始皇君臣的意气风发,指指点点不同,李斯总是心事重重,一脸的愁容。

“李爱卿,何故愁容满面?”

始皇觉察出了李斯的萎靡,随口问了一句。

这几日没有频频的夜夜笙歌,始皇觉得自己又开始精神焕发起来。

“启禀皇上,臣还在思索,到哪里去寻得一道家高人?故而心事重重。”

李斯知道,在始皇面前,要尽量的多提始皇,绝口不提自己才行。

他似乎摸索到了赵高受宠的原因。

而且这次绝对不是来游山玩水,饱览风景的。

现在始皇一心扑在巡视大秦北疆之事上,但终究会回到咸阳。

还会想起自己的长生不老之望。

他知道,自己绝对弄不到人长生不老神药。

所以李斯有些头疼。

但是既然走上了这条邀宠之路,又岂可半途而废。

眼下始皇看自己的目光,明显的多了一些欣赏和赞许。

就算自己初来秦国之时,帮他出了那么多的治国点子,都没获得过如此殊荣。

这也充分的说明,君王需要的不是有识之士,而是毫无节操、毫无底线的舔狗。

而且是从来不会回嘴的忠实舔狗。

就算当年始皇那么看中韩非,如果韩非活到现在?

不,韩非绝对活不到现在。

不说朝中其它臣子,阉狗们,始皇自己说不定那天火气一来,也早就将其车裂了。

吞噬之毒士,始皇拜我为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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