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五点,我被阵阵刺耳的噪音吵醒。
天还仅是蒙蒙亮,昨天睡得太晚,我还没有太清醒,躺在床上缓了一会,明白过来外面到底怎么回事,我叹了一口气,认命地起床收拾烂摊子。
还没等到走进客卧,楼下传来狠狠的关门声,咚咚的脚步声很急,方向,正冲着我家。
想想楼下那位老大姐的战斗力,我皱了皱眉,天神啊,以后买房子的时候可得将左邻右舍特别是楼下的邻居的祖宗十八代查清楚。
果然,像我想象中一样,门被粗暴地砸着,如果我不马上去开门,很可能以质量坚固著称的某品牌防盗门好不容易树立起来的品牌,就要到此为止了。
扯出一张笑脸,我打开门:“周姐,对不……”
起字还含在嘴里,对方已经扯开门缝钻了进来,那一身碎花拼接红睡衣差点闪瞎我的狗眼,周姐的语速之快,根本容不得我插嘴:“你们家到底是怎么回事?还能有点社会公德心吗?现在才几点?啊?几点?大清早的不好好睡觉起来作妖!这原本是你的自由我管不着,但咱们楼上楼下住着,你家地板就是我家房顶,那么刺耳的摔东西、拖凳子声,你自己听着就不烦得慌?一次两次我也就忍了,你每个月总有那么二十几天都这样,我们能睡个整觉都够上放鞭炮庆贺的标准了。
可是第二天早上,那个女人没有叫他吃早饭,连带着他上学都迟到,他也没多想,穿上衣服跑掉。
然后,等到他回来,看到的就是急救车红蓝相间的光,照在他脸上忽明忽暗。那个男人难得的自己呆呆站在门边,脸上竟然有些悲痛。
从邻居七嘴八舌的议论声中,他得知那个女人自杀了。她吃了整整两瓶安眠药,应该昨天晚上就死了。可是他们俩谁也没有发现,那个男人是太习惯于不回家,而他,是太难得地享受着片刻的宁静。
等到那个女人被人发现的时候,尸体都硬了。急救车过来不过是走个过场。
那是他第一次明白,什么叫做死亡。一个你很熟悉的人,从此再也不会回到你的生命中来,哪怕多少次午夜梦回,你哭得嗓子都哑了,也再也看不到她突然冲起来抱着你安慰的身影。
从此,他被那个男人当成了人肉沙包。他知道,那个男人是恨那个女人的。这种把自己的名誉看得比命还重的男人,怎么可能接受得了一直以来被他欺压着乖巧听话的女人居然用死亡来抗争和逃离。带着明显属于她的基因的他,就成了最好的发泄对象。
他总是在被打得一身青紫后,回到他的屋里,呆呆地望着天花板,在脑海中不断想象着,如果有一天,他长大了,成家了,会是怎样温馨的一副画面,又或者,如果那个女人没死,她至少还会一天三顿饭喂饱他,会在他带回家的卷子上签字,会关心他是否生病。
于是在这样的期盼中,他一天天长大,终于离家,再也不用担心可能睡着睡着觉就会被人粗暴地从床上拖下来就是一顿打,他可以和同龄人一起欢笑,一起玩耍,这让他二十年来第一次,觉得自己活得像个人。
好在钱的方面,那个男人从来没有亏过他。那个男人有钱,从他的住处以及走马灯似地换女人就能看出来,他有的是钱,这点小小的生活费,估计那个男人也不会在乎。
可是拿着那个男人给的钱花用,对他来就很耻辱,他憎恨自己为什么还没有独*立的能力,为什么还要低声下气地接受他的施舍,他迫不及待地,想要摆脱那个男人。
于是大学毕业,他放弃保送,放弃考研,迅速地找了份能养活自己的工作,然后干脆利落地,将那个男人从自己的生命中剔除出去。
七年了,七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他居然,会接到那个男人的电话。
相见那日,他终于堕落成魔。
他以为,有些人,天生是没有父母之爱的,他们不会爱,生孩子完全是一种本能,一个意外。
然后他才发现,那个男人的不爱,只针对他自己。
被亲生的父母嫌弃,是什么感觉,他已经不敢去想,他怕他会忍不住杀了他。那样根本就是脏了自己的手,那个男人得的是aids,已经有了病发的症状,活不了多久,用不着他动手了。
又或者,他是觉得,让他慢慢地、一点点地腐烂,痛苦地死去,比一刀刺死他要来得有乐趣得多,因为任何一种痛快的死法,都是便宜了他!(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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